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要求,洛阳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托“净网”专项行动、“砺剑1号”百日行动,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高压严打态势。现将10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偃师警方依法查处网民徐某某虚构“刑事案件信息”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25日,网民徐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视频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内编造发布多起案件信息的视频,并在视频中虚构案件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责令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老城警方依法查处网民黑某编造“圣诞节是灾难日,洛阳为庆圣诞节一场大火烧死伍佰多人”网络谣言案
伊滨警方依法查处网民吴某捏造事实信息诽谤他人案
2024年1月14日,网民吴某因与受害者发生矛盾,为打击报复,在某视频平台内编造发布受害人的不实信息视频,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责令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