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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13:30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省科创委印发的《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普十条”),扎实推进“科普中原行动”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加快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科普工作守正创新,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科普中原”品牌打造专项

1.典赞·科普中原

2.“科普中原”书系·科普创作资助支持

3.“科普中原”讲坛

4.科普中原·新媒体矩阵建设

(二)“科普筑基惠民工程”专项

1.科普助力乡村振兴

2.全域科普试点

(三)社会化科普工作专项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

2.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河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

2.承担的科普项目结项验收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普项目。所有项目实施期均为一年,202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结项验收。

3.请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网上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等,平台账号请各院部科研秘书提前联系科研处。平台网络申报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请以院部为单位将服务平台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一份交至科研处221室,同时将申报书word版和扫描后的PDF文档发送至kyc@lit.edu.cn。

4.各类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实施内容与绩效、资金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科协如果对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有变化,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65928307


附件:河南省科协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研处            

2022年10月22日        


作者: 成曦
来源: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