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二级单位:
为深刻汲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相关会议精神,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即日起在原有排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全校范围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五月份火灾警示月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最新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针对近期火灾所暴露出来的主要火灾安全风险,重点对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应急装备、防汛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学校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以高质量安全确保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排查,牢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明显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趋于零发,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在校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党委副书记曾涛,副校长王新武牵头,成员单位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各二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具体分工如下:
王城校区:姚红梁,马东利,冯岩,王浩,谢杰,李晓杰,史佩宇,李俊峰,姚树尚。
开元校区:杨明伟,周志平,田红攀,杨朝良,陈林峰,张志伟,宋华,杜斌。
九都校区:雷海栋,仝贵卿,王磊,孙旭辉,韩龙国。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其他参加检查人员分工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设施
1.随机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情况;
2.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完好有效;
3.有无遮挡消防设施的情况;
4.消防控制室、消防风机房、配电房及管道间有无占用、堆放杂物、可燃材料等情况。
(二)消防通道及安全门
1.消防救援通道是否畅通,确保救援车辆顺畅通行;
2.楼宇疏散走廊、楼梯间内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或违规堆放物品;
3.安全出口、疏散门是否违规锁闭;
4.封闭式楼梯间及楼梯平台是否有违规安装的电器设备(电热开水器、无人售卖机);
5.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教室、面积大于75平方米或人数多于50人的实验室,应设2个疏散门并应朝疏散方向开启;
6.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外违规停放电动车、汽车。
(三)影响疏散逃生障碍物
1.外窗是否安装防盗网且未设置逃生口;
2.是否存在楼梯间或走廊或安全出口安装拉闸门或卷帘门;
3.是否在安全出口设置挡板影响逃生。
(四)应急装备及防汛措施
1.实验室配电室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配电室是否张贴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
3.根据往年汛情容易积水或进水后容易引起电器设备短路引发火灾及其他事故的场所应储备一定的防汛物资,出入口及通往地下室处应设置挡水板;
4.应提前清理和维护排水设施,确保汛期应急排水。
(五)电气火灾安全
1.楼宇内是否存在电线裸露或配电箱盖板缺失;
2.电缆井、管道间是否存在堆放可燃物品;
3.教室、实验室是否存在各类电器在非实验教学期间电源开关处于开通状态;
4.是否存在教室、实验室或管理用房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
五、检查方式
1.学校集中检查。学校成立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公共建筑进行排查。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学院本部门所管理使用的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形成自查报告。
六、学校集中检查工作安排
1.集中检查时间:5月9日-11日
集合地点:王城校区办公楼;开元校区图书馆;九都校区SS教学楼门口。
2.各校区检查时安排专人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统一上报到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联系人:李晓杰,联系电话:65929061。
七、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自查,提高部门员工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并将自查安全隐患台账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消防科。
2.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本次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要加强监督、力争在本科评估专家进驻前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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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东利
来源:
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