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发挥经济普查成果应用价值,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安排,结合当前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等问题进行选题。投标课题可从《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参考题目》(见附件1)中选择,也可根据投标单位自身研究优势,申请与研究参考题目所列方向有关的课题。
2.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向课题中标单位提供与课题相关的经济普查汇总资料和编印的其他有关资料。在研究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其他经济普查资料,可提出书面申请,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所有经济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承担的经济普查课题研究,中标者不得对外提供,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和成果摘要(5000-8000字)一式十五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及查重报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建专家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经评审合格的课题成果,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颁发证书,并择优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发表或编辑出版。研究成果未经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发表的课题,应注明“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四、课题经费
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每个中标课题分阶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两批拨付。课题立项后,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向每个课题拨付5000元课题立项经费;课题完成后,根据评审结果,对获奖课题给予奖励,对评审结果为一、二、三等奖的课题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4000元。具体参考《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见附件2)。
课题经费应直接用于从事课题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论证咨询、资料印刷等方面,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五、时间安排
1.请各院部按照《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024年11月1日中午12点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yc@lit.edu.cn(个人申报材料文件夹以“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人姓名”的方式命名),同时将填好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一份交至科研处221室。
2.河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专家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4年11月中下旬在河南省统计局网站公布课题立项结果。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方式:65928307
附件2: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