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广大师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各部门应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网络、网站及部门所管理的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运维以及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并制定本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和检查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站和业务信息系统发布信息采用“归口管理,专人发布”的原则。学校网站主页内容审查及监管按按相关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学校二级网站由各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查。业务信息系统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信息与数据发布审核与监管工作。审核要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三、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及时修改信息系统密码,杜绝弱密码现象;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定期查杀病毒,更新系统补丁;不在服务器做无关操作和设置。
普通网络用户日常使用中做好以下几点:
1、不同网站及应用的账号应设置不同的密码,增加密码强度,定期修改密码;
2、打开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和各类应用的自动安装更新功能,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安装杀毒软件;
3、公共通讯平台上的聊天群要严格审查入群人员,及时移除离职或离开项目组人员,不在聊天群中发布或转发内部文件及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
4、工作相关的方案、合同、报告及表格等各类内部信息不在互联网上传播,并严格控制传送范围;
5、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如对邮件内容不知情,请勿点开链接;互联网邮箱不传送内部文件。
信息化技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65929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pdf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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